近期,廣東電網公司各個直屬單位收到了一份發(fā)文——《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生產問責管理辦法》(下稱《辦法》)。該《辦法》直指安全生產責任體系的責任追溯環(huán)節(jié),在對2012年版本的問責管理辦法實施以來的經驗、遇到的問題等進行總結和梳理基礎上,對問責的范圍、方式、標準等內容進行了全面修訂?!掇k法》為安全生產織密了防護網,讓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更完善。
5月底,中山供電局率先完成了《安全生產問責指導書》的修編及印發(fā)。6月底,江門供電局等單位也將陸續(xù)印發(fā),完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由省到市逐漸延伸。
明晰問責對象與標準杜絕僥幸心理
新修訂的《辦法》與之前相比有什么變化?廣東電網公司安全監(jiān)管部安全監(jiān)察科專責蔣毅表示,兩者最大的不同是新《辦法》將問責人員進行了細分,精益化程度和可操作性都更高了。據了解,《辦法》對相關責任人員的行政問責標準按照主要責任者、次要責任者,主要、次要責任者所在的班站所(業(yè)主項目部)和生產部門(項目管理中心)、管理職能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公司有關部門相關管理人員進行劃分,范圍囊括了所有相關人員。
蔣毅舉了一個例子,以往,如果一名班員造成了一起事故,班員要被問責,但他所在班組的班長要不要被問責并沒有明確規(guī)定。而《辦法》實施后,不同事故事件類型的問責對象和問責標準都十分清晰,問責能夠有理有據。
據悉,《辦法》的實施完善了廣東電網公司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消滅了模糊和真空地帶,事故事件的相關責任人不再有僥幸的機會,這能夠倒逼安全生產責任的履行和落實。
本地化修訂增強適用性
據介紹,2015年底,南方電網公司印發(fā)了修訂后的《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生產問責管理規(guī)定》,廣東電網公司隨即對舊的安全生產問責管理辦法進行修編。由于該公司安全生產問責管理辦法中很多處罰標準引用的是《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員工懲處實施細則》,而該細則在2014年進行了修訂。這造成了舊《辦法》和新細則之間標準上的沖突,導致在處理一些責任事故時很被動。這讓廣東電網公司進一步認識到修編適用性的重要。因此,在修訂過程中,廣東電網公司充分征求了各部門、各單位的意見,最終版本在南方電網公司修訂的基礎上增補了多個適合該公司管理需求的內容和條款。
據了解,廣東電網公司新增了對多經企業(yè)人身事故的問責要求,多經企業(yè)發(fā)生事故時,將對多經企業(yè)負有管理責任的公司直屬單位給予通報批評處罰,這將進一步規(guī)范多經企業(yè)的管理。在問責方式上,南方電網公司新增了約談、中斷安全記錄、調整體系認證等級和績效考核處罰,改動了通報批評處罰,該公司的《辦法》對此進行了擴展,增加了檢討一項。蔣毅表示:“做檢討能在心理上對安全生產責任人,特別是一些管理者造成觸動和警醒,讓他們認識到自身的責任?!?/p>
在處罰標準上,廣東電網公司繼續(xù)對事故責任單位進行“紅黃牌”處理,新增了在處罰期內再次發(fā)生“黃牌”警告問責范圍內的事故事件時,給予“紅牌”警告等內容?!凹t黃牌”是針對事故單位的整體性處罰,受到“紅牌”警告處罰的單位,將會受到“全公司通報批評;在處罰期內發(fā)生問責范圍內的事故事件加倍處罰期并提級問責;處罰期內不得參加有關先進集體的評比;原領導班子成員在處罰期內不得提拔”的處罰。
《辦法》印發(fā)后,廣東電網公司要求系統(tǒng)各生產經營單位依據《辦法》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問責業(yè)務指導書,并補充明確二級及以下事件的問責要求,將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延伸至最基層,切實加強安全生產責任的意識和落實。目前,中山供電局已經率先完成了安全生產問責指導書的修編并印發(fā)。6月底,江門供電局等單位也將陸續(xù)印發(fā)指導書?!?/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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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修訂內容
2015年底,南方電網公司印發(fā)了修訂后的《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生產問責管理規(guī)定》,廣東電網公司在南方電網公司修訂的基礎上增補了多個適合該公司管理需求的內容和條款。
問責范圍
新修訂的問責管理辦法調整了問責范圍。2012年版:一般以上人身事故;一般以上設備事故;一般以上電力安全事故;一般及惡性誤操作事件;外包工程人身事故;事故事件隱瞞不報、謊報。2016年版:一般以上人身事故;一般以上設備事故;一般以上電力安全事故;惡性誤操作事件(廣東電網公司修訂);外包工程人身事故;一級事件(廣東電網公司新增);對公司有較大不良影響的其它電力生產安全事件(南方電網公司新增);事故事件隱瞞不報、謊報。
其它問責方式
新增了其它問責方式。2012年版:說清楚。2016年版:約談(南方電網公司新增)、檢討(廣東電網公司新增)、通報批評(南方電網公司改動)、中斷安全記錄(南方電網公司新增)、調整安全生產風險管理體系認證等級(南方電網公司新增)、安全生產年度績效考核(南方電網公司新增)、說清楚。
多經企業(yè)人身事故問責
新增了對多經企業(yè)人身事故問責要求。2012年版:無2016年版:對多經企業(yè)負有管理責任的公司直屬單位:通報批評(廣東電網公司新增)。
對多經企業(yè):多經企業(yè)除接受地方政府依法依規(guī)處罰外,還應按照網、省公司有關承包商管理規(guī)定進行處罰;公司直屬單位要指導多經企業(yè)參照本辦法制定企業(yè)內部安全生產問責管理規(guī)定,并做好備案工作;公司直屬單位應監(jiān)督多經企業(yè)按照企業(yè)內部問責管理規(guī)定對內部人員進行問責(廣東電網公司新增)。